吳文遠擲三文治上訴得直 梁振英:曾就該案出庭作證法庭毋須揣測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3/08 11:57

最後更新: 2019/03/08 16:4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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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振英今天出席活動離開時回應,重申吳文遠一案不存在遷就他而作出檢控決定,重申自己每次遇襲也完全配合警察和司法機關的調查與審訊。(陳永康攝)

社民連主席吳文遠向前特首梁振英投擲三文治案,高院日前判定上訴得直,撤銷其普通襲擊控罪,以及判囚3星期的刑期。前行政長官梁振英今日(8日)再就案件再作回應,重申自己曾就該案出庭作證,並非如法官所指,控方避免傳召他作為控方證人的可能。

梁振英指,他於每次遇到襲擊的情況下,完全配合警察和司法機關的調查與審訊,他又提到法官就吳文遠案的判詞,質疑法官有沒有看到他當時有出席黃毓文案,亦即吳文遠案發生之前4個月在法庭所作的證供,而他在黃毓文案的法庭作證,傳媒有廣泛而又高調的報道,強調這些報道至今也能在網上找到,更認為法官完全不需要提出「如果」,毋須揣測。

梁振英重申自己曾就吳文遠案出庭作證,並非如法官所指,控方避免傳召他作為控方證人的可能。(陳永康攝)

吳早前提出上訴,判上訴得直。處理是次上訴的高院法官邱智立在判詞中質疑,案中有充足證據證明吳襲擊梁振英,為何控方不直接控告吳襲擊梁。法官又指,若控方基於梁是時任行政長官,為免傳召他出庭作供而作出不合常理的檢控決定,做法值得商榷且令人不安。

有關吳文遠一案,原審期間,事實上控方並無傳召梁振英擔任控方證人,證人列表上僅數名警員,惟後來吳文遠申請傳召梁出庭接受盤問,獲法庭批准,梁因此才於原審時出庭作供。